但也提出相应质疑,“这么高的雕塑作品焊接得牢固吗?掉下来会不会砸死你?”

顾子书被他的冷笑话气笑,扯着人推倒在床上,“你好好从这个角度看看,哪一件雕塑倒下来会砸到这里?”

顾子书困住他的姿势很微妙,右膝盖抵在韩夺两腿央,双手搁在韩夺微烫的脖颈,似搂非搂。

韩夺敛了微笑,“别闹,我还没欣赏够你的大作呢。”乘势推开某人的肩膀,走到列物架认真观摩。

顾子书瞧他一直站在一颗眼珠型雕塑面前,优质的五官身躯反而比真正的艺术品更具美轮美奂。

没管住嘴,“这是我上初中时,班里一个转学来的男孩子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当时他的眼睛在教室浮满微尘的光线下,害羞得眨动不安,我至今记得他的虹膜颜色是一种类似于琥珀的浅茶色,搭配羞赧的小表情作自我介绍,模样特别羞涩可爱。”

韩夺才不管他如何回味自己开创艺术之路的心路历程。

何况还是用一种类似于变态的回味手段。

历史上有许多拥有怪癖的艺术家,提香·韦切利奥喜欢通过购买奢贵物品结交权贵来提高灵感;米开朗基罗为了保持灵感的巅峰坚决不肯洗澡,还有更恶心的存在。

真正的艺术家都是疯子,例如小变态顾子书保持灵感的源源不断就是不停地泡男人——韩夺如实定义。

一阵冷道,“你的初恋真可怜,大概只剩颗眼球叫你yy了。”

呵呵。

顾子书挥手,“我的初次根本算不上这个,他的眼睛如今在我脑海里只排行48位,但颜色是真的剔透无暇。”

韩夺突然来了兴趣似的,也带有刻意的成分,“你现在接触过的所有”选择一个恰当的代称,“缪斯里面,排位第一的是谁?”

顾子书不好意思看他灼灼逼人的目光,转了方向叫韩夺看另外两个雕塑成品。

一个叫爱骨。

顾子书上高一的时候,同班有个帅哥在班级里拿出指甲刀剪指甲,顾少爷当时疯狂迷恋帅哥的双手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旋即拿出干净的纸巾把那枚像小月牙似的指甲盖收藏起来,连夜对着指甲盖发春创作而出的作品。

结果第二天那个帅哥跟顾子书告白,说别要指甲盖了小书,我把小拇指剁下来送你做礼物好不好?

顾子书猛一阵嫌弃加恶心,把对方打得跟猪头一样,警告离自己远一点。

第二件作品叫思想者。

当然此思想者不是彼思想者。

顾子书前往小艺术家夏令营,意外结识的16岁的某男生,人长得很帅,主要是后脑勺特别好看,又圆润又饱满,顾子书可以每天饭都不吃,坐在小男生后排欣赏他的后脑勺。

最后被男生右手扶着耳侧的动作痴迷无比,回家便即兴创作了这座半米高的石膏雕塑,甚至斥巨资做了最精致的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