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习惯好,那岂不是可以帮自己刷鞋!
优渥的物质生活,陶楂想到了林元君的林肯。
最好的大学……
x生活?跳过跳过跳过,林寐看起来蛮正经的,怎么能在情书里说这种事情?
陶楂把情书丢在桌子上,捂住通红的耳朵。他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可是上次被林寐帮忙弄,真的比自己弄要爽很多~
最后一点,满足他的一切要求。
向莹和陶大行都不敢说这样的大话。
陶楂的面色恢复如常,他想到自己在鹦鹉巷其他人眼中的性格,在林寐眼中应该也是一样的吧,林寐应该是觉得自己很乖,才会喜欢自己的。
其实他不乖,也不懂事,容易骄傲又容易自卑,玻璃心又爱嫉妒别人,小气还恶毒。
最重要的是,他最讨厌林寐了。
林寐要是知道这些,还能喜欢他吗?估计会跑来把情书都要回去吧。
陶楂莫名地觉得有些悲伤,他不会跟任何人在一起的,没有人会喜欢真正的他。
他也不会喜欢林寐,因为他讨厌林寐。
可他与林寐毕竟是面对面的邻居,必定不能像对待其他追求者一样对待林寐。陶楂决定给林寐特殊待遇——写一封拒绝信。
唉,既然是写信,还是得用一张比较漂亮的纸才可以。
陶楂蹲在地上,从柜子里拿出一本自己珍藏的泡泡玛特周边活页日记本,心痛万分地拆下来一页,他眉头皱得死紧,讨厌林寐的情绪又深了一分。
“叩叩”
“喳喳,快十二点了,你需要睡觉了哦。”向莹看见门缝里还透着光,路过时,提醒道。
陶楂手忙脚乱的,“知道知道,我写一点东西了就睡。”
这是陶楂第一次写情书的拒绝信。
他不打算撒谎和伪装了,他希望林寐不要再喜欢自己,也不要对自己抱有期待和希望。
他要继续讨厌林寐,所以他不能跟林寐谈恋爱。这是一件很悲哀也很令陶楂感到忧伤的事情,他不能一边希望着林寐跌入谷底一边喜欢他。
陶楂将从日记本拆下来的纸页平铺在桌面。
林寐的情书放在纸页上方。
自己一定要把回信写得比林寐的情书漂亮才行。
陶楂落笔。
[首先,谢谢你喜欢我,我确实很好奇你喜欢我的过程。
你可能是因为我长得比较好看,可能是你喜欢的类型,或者我比较听话……总之,你喜欢的应该不是真实的我。
你如果了解我,你一定不会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