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o有模有样地拿着筷子,他学什么都很快,来z国之前他一直都是用刀叉,可现在他使用筷子的熟练程度和姿态的完美优雅大概能让很多和他同龄的z国小朋友自惭形秽。
他一下就夹起一个鹌鹑蛋,放进我的碗里。
我收回努力了半天无果的手,转头对他说:“谢谢。”
好吧,我承认,他甚至比我还会用筷子。
现在不同以往,我在晏明朗跟前已不再如以前战战兢兢,当年就好奇却不敢问的问题,现在也能很自然地问出来:“你跟老板很熟?”
他点点头,垂着眼夹菜,淡淡说:“念书的时候经常和朋友来这里。”
“这样的地方你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少爷也会来?”
他笑了一下:“你想想你十六岁之前的生活。”
我“啊”了一声。他说的没错,其实父亲破产前,我也曾经是我口中的“有钱人家的少爷”,我和eric也有不少厮混在一起的伙伴,我们过的其实也有一半的普通人的生活。只是我总觉得晏明朗这样的人,和我并不一样,他会在这种狭小破旧的小店里吃东西,很不可思议。
想起了什么,我促狭地说:“其实是因为陆晨吧?”
他没有丝毫的动摇,掀起眼睑瞄了我一眼,声音平淡:“那时候的确是因为陆晨喜欢吃火锅,我们才发现了这个地方,后来渐渐习惯了来这里。”
我本来就已经半饱,不到半小时战斗力就已经不行了,于是放下筷子,撑着下巴看着他,说:“说实话,我那时候很羡慕陆晨。”
“嗯?”
“我羡慕他那么早就遇到了你,如果你那时先遇到的是我……”
他突然很没形象地喷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