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哦。”明雁以为宁休要订餐,便点了点头,的确饿了。一天就吃了那么些红豆粥。
却没料到宁休直接往厨房走去,明雁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起走。
只见宁休熟练地从冰箱里拿出来菠萝与虾仁,放到水里洗净。
明雁站在厨房门口都看傻了。神仙一样又高又远的宁休带他回家就算了,还给他做饭?
他会做饭?
宁休的确会做饭,他初中、高中时,父母工作忙碌而且总有调动,他一直自己生活。只是这十年来越来越懒散,除非兴致特别好,否则鲜少自己做饭,即便杨浅紫,也不知他会做饭这件事。
宁休察觉到他的视线,回身看他,见他没有喝那杯牛奶,笑道:“不尝一尝吗?香蕉牛奶,我自己做的。”
“哦。”明雁此刻只会说这么一个字,表qg也只有一个:呆。他低头喝了口那杯奶,果然味道很好,还能吃到香蕉果rou。
宁休一直看着,见他喝了,问道:“怎样?”
“好喝。”明雁老老实实回答。
宁休又忍不住笑,他没有弟弟妹妹,是家中最小的,从不需要照顾别人,可他其实很享受照顾别人后的成就感。这也是为什么何元对他比对自己爸爸都亲近,因为他对待至亲,尤其又是小辈,脾气特别好,有求必应。就连这个香蕉牛奶都是何元喜欢,他才尝试着自己做的。
如今又出现了这么个明雁,虽然不是至亲。可在宁休眼中,他也十分值得好好照顾。尤其昨晚之后,宁休下定决心以后要对这个孩子好。他只是单纯觉得明雁这个孩子不错,值得他的关心与爱护。
想到此处,宁休自嘲,是不是人到了三十多岁总会父爱、母爱泛滥,这么想,如果有个孩子是好像还不错。可是要为了孩子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