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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他可以用那些钱做很多事,过上三姐和他过去曾幻想过的,好的生活,可是……他发现自己好像做不到。有些喜好埋在骨子里,他还是会下意识喜欢抽普通的烟,会喜欢新鲜和动荡,喜欢听三姐骂骂咧咧,喜欢曼谷街边的小吃,廉价的奶茶。

阿崇茫然了很久。

他那年22岁,和第一次遇到的宁宇一个年纪。22岁的宁宇还满脸学生气,说话做事坦诚稚嫩,阿崇的22岁则已经经历了那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变故。

可是那又怎么样?终究也只是22岁。

那笔钱他分文未动,思考了整整一年。

一年后,23岁生日那天,阿崇做出了决定:他给三姐留了33万人民币,然后把剩下的所有钱都捐给了那家自己偷过供果的,遇到师父的佛寺。

把那些钱交给师父的那一刹那……

那一刹那,阿崇开始觉得人生和命运是那么荒诞又离奇,上一秒得到,下一秒失去,汲汲营营为钱卖命,到头来也不过大梦一场。

钱会让人迷失,尤其是这种不太干净的钱。阿崇觉得,自己需要清醒。

应该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吧,阿崇心想。从那一刻开始以后,他过得有今天没明天,不在乎得失,只在乎这一刻快不快乐。

他开始喜欢精致漂亮的东西,开始玩机车和古董车,玩一切感兴趣的、没尝试过的东西。他喜欢钱,下意识地喜欢。他也舍得花钱,买的都是贵的,好的,别人觉得没必要买的。

他会买一束玫瑰,再把口袋里所有的钱掏出来夹在花里,送给夜场角落里那个蹲着给家里打电话的陌生舞女,对她说:你很漂亮,不要哭。然后因为没有钱打车,只能走路回家。

没有原因,只是想,就像想跟宁宇上床一样。

阿崇好像在乎很多事,但又觉得很多事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