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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其实还是说服过自己的,说服自己不要去在意,去想念,去喜欢一个异国的,复杂的,抓不住的人。

宁宇穿着那双大半码的aj回上海以后,给自己订了一个期限,等肩上、颈上的纹画掉了以后,就把阿崇忘记。

也巧,他回国后马不停蹄地作为新员工入职那家十分有名的互联网公司,开始了忙得团团转的社畜生活。

汲汲营营地在职场升着级,他也只有在梦里,在疲惫的间隙里,在刷朋友圈看到阿崇发的卖特产的消息时,才会心里微微一跳。

之后会走神,想一会儿一步之遥,想一会儿阳光沙滩,想那天听过的周杰伦的晴天七里香,想阿崇的手掌。

走完神他会深呼吸,对自己默念一次:该工作了,不要想。

大公司,工作节奏快,人情也淡漠。他所在的部门工作强度很大,好几个同事的发际线都看得人唏嘘不已。这让宁宇想到拿了这家公司的offer后一个同学说的那句:是好的机会,可惜是拿命换钱。

等慢慢习惯了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节奏后,宁宇渐渐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像一个单调运转的机器。

他的交际圈小,生活轨迹就像方程一样固定,也没有别的娱乐。偶尔和同事几次聚餐,也都被老板匆匆喊回去加班,生活乏味可陈。

他是新人,也就是整个组里最廉价的劳动力,工作太忙了,锻炼的时间都越来越少,回家只想洗个澡睡觉。

领到第一笔工资的时候,他肩上、颈上的纹画终于完全脱落了。

那一天是个异常难得的休息日,宁宇去了健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