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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是成功了太开心,晚上和朋友庆祝喝多了回不来呢?”温朝安短短一个句子,演出了好几个情节。

周茸实在无语,和他挥了挥手就出门了。

温朝安还在后面说加油,祝他求得所愿,地久天长。

什么地久天长,什么东西?语文学得那么好,怎么说出来的话就这么怪呢?

周茸一边低骂,一边三步并两步跳下楼梯,和他上学的时候一样,用很快的速度跑到一楼,又狂奔到小区门口打车走。

今天是他要去见女朋友的日子,本来根本就不用这么紧张,只是他想要正式提出交往,所以想有个足够的时间做准备,可还是慌慌张张的。不仅慌张,闹钟上的那么早,现在还是来不及。

等周茸离开一会了,温朝安坐在沙发上看手机,他的个子在高二那年还长了一些,一到一米八,被温妈夸了两句,就再也不长了。

他算是个子高的,但是人不壮,当然并不瘦小,只是每次他伸出手的时候,都能给人一种他纤细又柔弱的感觉,好像用力就能折断。

温朝安自己摸着自己的手腕,看了好一会,觉得还是皮肤白的原因。这和他总是坐着不动有很大关系,以前在学校,一坐一整天,回家在家待着,有了工作之后在公司坐着……总之,是个新时代的年轻人了。

这么想着,温朝安叹了口气,觉得可能自己需要一个晒黑的机会,而看看窗外,今天天气不错,春天风不冷,是个适合散步晒太阳的日子。

可……今天是周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