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不会有谁把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记那么久,但是温朝安记着,他其实是记得有个这样好的人,不过周茸他们会提到,知道的多了,温朝安的印象和想象也就更加丰富了。
周茸他们会这样形容陆浅颂:他成绩中上,他性格开朗,他家里有矿,他和顾余岳那种人同进同出却没那么讨人厌,他有体育专长,校田径队的,打得一手好篮球,网球也不错……就是个子矮,怎么运动也长不了太高。
从朋友们的字里行间中,温朝安拼出这么一个人来。
那人穿着干净的黑色短袖,上面有不知什么意思的黄色艺术大字,他人很随意,走起路来很端正,笑的时候非常好看,好像挺喜欢吃甜筒的,为人友善。他手上的银扣手表和粗线红绳尤其醒目,鲜明地烙印在了温朝安眼中,那是他见过的最干净漂亮的手腕。
温朝安不经意会把陆浅颂讲给爷爷听,尽管他们不认识,可这是一个人让他时时刻刻都会想起来的人。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这样是否有些奇怪,可又觉得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一个好看又善良的人,确实是应该被记住的。
怎么会忘呢?不该忘的。
温朝安回了房间,收拾自己考试期间的资料,知识点都找了一个本子做了整合,打算留作将来学习的参考,有用的一摞都送给邻居家的弟弟妹妹,不要的书本卷子和草稿纸分类打算都卖掉。
整理东西,像是一次小型的时空回溯,翻看的时候,会找到许多已经被忘记的细节,能发现自己过去都干了些什么,而这一看就会没有时间概念,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等收拾的差不多了,温朝安将几摞整好的书抱到门外,打算过两天闲了就该送的送,该卖的卖,最后剩些没用完的本子,可以把纸留下来,订成厚草稿本延续其生命。
温朝安翻着翻着,看见自己随手画的小人,他对着纸页一个人傻呆呆地笑,他在绘画上没有任何造诣,线条圈出来的小人都呆头呆脑的,他往后翻,忽然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