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风开着车,他没有回香榭丽舍,而是去了初氏企业的私人会馆。
初华喜欢穿深沉的黑色西装,打领带,黑皮鞋永远光可照人,西裤整洁的能看得清折痕。
他从窗户前面转过身,雪茄在黑暗里明明灭灭。
“找我来,不会是想绑票吧?这可不太好,堂堂初氏大当家,不敢劳您亲自动手啊!”
初华掐灭了雪茄,轻哼了一声:“没看出来,戏子也有你这样的天分。”
“你错了,我不是戏子,我是音乐人,拍电影只是体验而已。”
“在我眼里,这两者没有什么不同。”
沉默了片刻,辰风笑了:“那么,大名鼎鼎的初老大,会怎么对付一个戏子呢?”
“什么对我都不重要,包括初氏,你知道吗?”
“除了初默,是吧?”
阴阴的笑声传来:“果然,不愧是让初默喜欢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够聪明,也算配得上我弟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