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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料中,任川下一秒听到了是一阵嘟嘟的忙音,然后他手指优雅的在屏幕上打下一行字。

下午的百花奖颁奖典礼,呵呵,这个才是打电话的真正用意。

辰风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后,从通讯录里调出一个手机号播了出去。电话响了两声后被接了起来:“阿辰,我的大少爷,什么事。”汤米明显精神焕发的声音,肯定又是在星期八公园晨练。这是这个老妖精几十年来如一日所做的唯一一件坚持下来的事情。

呃,如果不包括照顾辰风的话。

今年,汤米已经光荣的的度过了第三个本命年,享年三十七岁。进入华宇整整十七年,带过大大小小不下百名艺人,而他在辰风身上的投入却是最多的。用他的话来说,辰风就像他亲手雕琢出来的艺术品,他要倾尽一生的心力去追随他。

只不过,辰风的才华来源于他自己,绝对和这个奔四的人还依旧装可爱的千年老妖没有任何关系。

此时的他正穿着一身运动装在星期八公园打太极,和一堆老头老太太在一起,身材并不高大的他有点像初中生。

“汤米,帮我准备一套晚礼服,要浅茶色。”辰风磁性十足的嗓音从电话那端传来,听的汤米酥了一把老骨头。汤米对辰风有一种护犊的心态,在他的心目中,谁都比不过他的辰风。相信这是圈内所有经纪人中最忠诚的一个。

“哎呀,知道了我的大公子,都帮你准备好了,晚上的颁奖典礼绝对不会出任何差错的。你就放心好了。在这之前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晚上好以最美的状态把那些庸脂俗粉的眼睛闪瞎哦。”说完他还闷骚的笑了笑,绝对对得起他老妖精的称号。

“我不是说我,礼服是帮别人准备的。”

别人?“难道还有别人和你一起参加颁奖典礼吗?人怎么没听说?”

“任川没跟你说么?我新找的一个助理,今天晚上会和我一起去。”

汤米低头沉思,助理?让他堂堂经纪人去帮助理找礼服?好吧!谁让他是辰风,只要他辰风一句话,让他汤米吃屎他都干。

“哦,那他的size是多少啊?”

辰风低头想了想:“比我小一个码就好了。”说完他挂断了电话,在落地窗前来回走了两圈,松松的睡衣慵懒的挂在身上,胸前粉色的两点若隐若现。

他推开客厅的门,想看看小书生醒了没有,却发现一个忙碌的身影在客厅里来来回回。清远拿着抹布,将整个客厅大大小小的角落全部都控拭得一干二净,虽然这个房间会有工人定时来清洁,可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不染纤尘过。

再看看沙发上小书生叠得整整齐齐的那件青色长衫,他可以看得出,清远也是个极爱干净的人。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清远看到辰风走了过来,他从忙碌中抬起头,一擦额头上的汗:“公子,您醒了。呃,那个,本来我想帮您弄点吃的,可是,我没找到在哪里生火。所以,所以。”

生火?差点忘了,他生活的那个年代,做饭应该是需要生火的。

清远想再说些什么,对上辰风清清落落的那张俊脸,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辰风向前走了两步,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说道:“天气这么热,怎么不开空调呢?”说着他拿起摇控器轻轻一按,一阵清凉舒爽的风便迎面吹来。

真是太神奇了,清远由衷的赞叹。

“公子,这是什么法器?怎么吹出的风这般清爽?”

辰风不理会他,自顾自走到冰箱前,伸手拿了一杯鲜奶喝了一口。又拿了一杯,递给小书生。

小书生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两只手愣愣的伸在那里。

“你不吃东西就没有力气干活,没有力气干活,怎么赔偿我的损失?”说着拿那双含着冷气的凤眼扫了一眼清远。

清远立即接过那杯鲜奶,直觉得公子的眼睛比那能吹冷风的法器来得更加冷些。

“今天晚上,有个宴会。去了以后你只管跟着一个穿黑白两色大约矮你半个头的男人就可以了,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做。多学多看少说话,以后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是在关心他么?一个古人突然穿越来现代,融入自然是最困难的事情,他不似现代人的头脑,精明懂变通。这个书呆子,肯定很难融入到现代这个纷纷杂杂的社会当中去。

书生点着头,唯唯诺诺。

“公子,你教我用厨房里的那些炊具吧!我看你厨房里什么都不缺,只是都闻不到任何油烟气,整日吃这些东西,身体会吃不消的。”小书生说的诚肯,辰风却冷冷淡淡,自顾自喝着牛奶。不答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