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你这里有个成语用得不太对。”白思君皱眉道。

“嗯?”梅雨琛抬起眼来。

“你形容他们两个是‘情投意合’,这个成语确实是指两人合得来,但是现在这个多用在男女身上,这里可能用‘志同道合’要好一些。”

梅雨琛沉默了一下,突然问道:“你还记得开头写到男主有个秘密吗?”

白思君认真道:“记得。”

“他喜欢同性。”

白思君愣了一瞬,他重新看向电脑屏幕,不太确定地说道:“完全看不出来……不对,有点苗头,但是读者不会往那方面想。”

“结尾的时候他会做场梦,对象是他的男同学。”梅雨琛解释道,“不过我打算点到即止,不会写明。”

也就是说,前面这些细节都是在为结局做铺垫。

白思君连忙操作着触控板往上滑,重新从开头看起。

当鼠标再次停留在第一页上时,白思君突然回想到了以前看梅雨琛作品时的感受。

如果不看到书的最后,你永远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什么,等看过结尾之后,你又会立马想重新看看开头,然后再被那股恍然大悟之感震慑到心底发麻。

白思君只看了七万字,知道了一点点结尾,现在他重新看开头,就已经有了这种感觉。

曾经的梅雨琛真的回来了,他不再是那个只写得出无脑恋爱小说的失意作家,他的文字又重新找回了蛊惑人心的力量。

白思君不禁有些感慨万千,尽管他的名字还没有印在任何一本书的信息页上,但他第一次觉得,责编的工作竟然是这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