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幸:“昨天我突然想起这个人了,每次董先生找我,我就会想到他。”
戚缘不知道自己生前什么时候见过壬幸,按理说他没和这人接触过……
壬幸:“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他的歌很好听,人和作品的关系真的很奇妙,我很难相信,一个贱人能创作出什么好东西,可是音乐不是人品,你觉得呢?”
女仆jessica的生前记忆损坏过度,是零碎的,因为“初始化”而丧失合理性。戚缘只知道他也曾是歌手,有过一段酒吧驻唱的经历。这个男孩为了吸引更多观众不惜穿上女装讨好群众,jessica是他的艺名。生前,他十分迷茫:不知道观众爱的他的歌还是他的异装身体。壬幸在酒吧相中了他,把他带回公司,可他不争气,很快堕为底层,接受了改造的命运。
jessica冷冷地说:“我不知道。”
壬幸陷在沙发里,轻轻地,非常放松地,说:“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和戚缘很像,都很——”他斟酌了一下说,“浪费才华。”
jessica:“我不明白。”
碟机外放,温柔的情歌在悲情颤抖。戚缘很适合唱悲情恋歌,能火爆到烂大街的程度,却不会显得特别俗气。
壬幸:“董先生跟我说过戚缘的事情,一个小三的儿子,妈妈是靠讨好男人活的,他也学着,一辈子靠讨好男人活。明明是有才华的人,为什么要这样践踏自己呢?我想不通。”
jessica:“也许是生活压力。”
对于jessica而言,他赚来的钱用于养活他的家人,jessica有病重的母亲和还在念书的妹妹,酒吧打工的收入对他很重要。为什么人们不得不靠讨好他人活着,就是因为必须活着,活着支撑家庭。而壬先生为了让jessica去公司当艺人,签合同承担了他母亲的治疗费用和妹妹的学费。这是卖身契。如果jessica的母亲知道孩子会变成这个样子,想必会阻止儿子卖出身体,可她躺在医院无法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