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你跟他挺……挺合得来的。”挺心有灵犀的。
沈望看着他,道:“没有吧。”
“你以前很偏袒他。”
给他唱生日歌,送他礼物,还会对他搂搂抱抱。
沈望想了下,说:“我把他当作朋友,又有点怕他……有点像小朋友看到家长的感觉。”
顾重突然起了兴趣,道:“说起来,你都没有跟我提起过你出名前几年的事。”
沈望仔细想了下,十四岁到十八岁这段时间,就像是一片空白。他甚至记不清那时候他每天都在干什么。除了音乐,他没有爱好,也没有擅长的东西。他只记得乐队的贝斯手长得跟个猴儿一样,最爱说的话就是,“你真幸运,最擅长的东西就是你唯一爱的东西”,每次沈望听到这句话,都很恼怒,但他只是沉默地笑笑。除此之外,他没有什么好玩的事。
“我就记得那时候我生活习惯太差了,要是作息健康些,顺不准还能长几厘米。”那时候他几乎是早睡晚起,日夜颠倒,跟个耗子似的。顾重倒是说:“完美地克服了时差的距离。”
沈望笑说:“你那时候还小呢。”
“我就比你小四岁。”
“多少个日日夜夜呢。”
顾重不屑道:“少来了,多出来的日日夜夜,你也就是喝酒喝过去了吧。你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吗?”
“不是上海吗?”
“是在纽约。”
沈望一脸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