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没记错,沈逸明开的公司就叫这个,具体似乎是做的电子商贸方面,赞助出版社也大抵也只是生意一部分。连燕强迫自己扫除多余的看法,跟着她上电梯。
编辑办公室在十三楼,谭宁知道他是哑巴,同他说了几句什么,而连燕仗着哑巴的身份走神,含糊地回应,谭宁问:“你这大热天的还穿长袖啊。”
连燕点点头,勉强笑了笑。
到了办公室,里面比大厅里温度稍高,连燕忍着想要撩起袖子散热的冲动,坐到了桌子前的椅子上,近乎是虔诚地把稿子递过去,紧张地攥紧了手。
谭宁接过稿子,办公室里安静下来,一时只剩空调的冷气声与翻动纸张的窸窣声,谭宁戴上了眼睛,扎高的马尾垂到脸侧,看了还没五分钟,合上了,朝他摇摇头:“不行。”
连燕高高悬起的一颗心猛地沉下来,他很久没经历过这样的感情波动了,着急地翻了翻后面给她看,示意她看看后面的内容。
“后面的内容我虽然没看,但前面的节奏和文章结构已经有很大问题了,就算你后面写得特别强,也弥补不了前面的缺陷,这样的话,大改稿也很耗费时间成本,这个稿子基本等于废了。”
废了。
连燕看着推到他眼前的稿子,浓长的睫毛投下阴影来,遮蔽住眼神,光投在他半边脸,眼角下的那点小痣很明晰,连燕很久没动,半晌才点头,安静拿起稿子,站起来。
谭宁说:“为什么一定要写稿子呢?写稿子是竞争很大的事情,只要是人,就有表达能力,再拙劣的人也能讲出故事来,要写好文,就要比他们有更出众的能力,很多人都觉得写稿子是简单的事情,实际它比什么都要难。”
连燕拿了黑笔,就在他稿子空白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