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一起吃饭难免惹人目光,连燕也不想吃饭,于是错失见他一面的机会,在教室里趴在桌面上睡觉。

明明大家都知道,他们却还是见不得光,晚上也是如此,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喧嚷中也平白遭人戏弄,问一句:“你男朋友呢,怎么一天没来找你?”又嬉嬉笑笑,“分手了?”

连燕攥紧了手,又松开,沉默的收拾书包。

就这样吧。

出了教室门,连燕突然看到门口的身影,沈平格拎着个书包,倚在墙边,好像在出神,感知到他的目光,看了过来,说:“终于下课了啊。”连燕顿住脚步,脑中一片空白,又怔怔的看着沈平格伸出手,朝向他,声音很轻的说:“来,走吧。”

沈平格为什么会在这儿?连燕来不及多想,就把自己交给了他——出自本能。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了,人在死之前,眼前会出现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事情,连燕想,那这一刻绝对值得在死前想起,除了像梦。沈平格攥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人群,穿过五彩斑斓的目光,他还听到不怀好意的喝彩和起哄声,真切的鼓掌声,好像他是英雄!可他明明什么都不是。

连燕迷茫的看着沈平格的头发与侧脸,又尝试抓紧他的手,跟上他,他们不像是要放学的,而是要急着逃离地球,私奔到宇宙里。

他心里滚烫的肿胀起来,心里充盈着难言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决定不放开他,跟着他下楼,控制不住的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别枯萎在我手里。”

这里十点很安静。九点五十下晚自习,九点五十二,沈平格出现在教室门口,九点五十七,连燕踩到楼梯的第一节 台阶,五十九分,他们走出校门口。

今天的连燕有个秘密,他偷穿了沈平格的薄毛衣,他骨架比沈平格要小,毛衣也显得摇摇欲坠,露出的皮肤冻得发白,可大抵是他跑的太急,外套的拉链朝下滑了滑,沈平格看到他的衣服了,可什么也没说,只是替他拉好了外套拉链。

连燕还没从那种幻觉中走出,他好像在云彩上,晕晕乎乎,又跟着沈平格在校门口等了会儿,尽管他不知道在等什么。

这重要吗?就算沈平格是要在这儿割破他的皮肤,让他流血,他会反抗吗?

沈平格打了辆出租车。

别墅离学校不远,慢慢走路才二十来分钟,如果是下雪天,地滑,可能要半小时,可今天天气干燥,沈平格把他塞进后车座,连燕突然害怕起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腕,看着他,浑身发抖,沈平格俯下`身,说:“不是丢下你——松开,我去你右边那儿坐着。”他说的很慢,“你可以攥着我的左手。”

这是连燕的习惯,他习惯攥着沈平格的左手,这都是迷信,他固执的觉得左手靠近心脏,那肯定比右手要热,但他也不是贪恋温度,他只是想挨沈平格更近。

沈平格弯腰进了后车座,连燕如愿攥住他的手,听着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去仁兴百货。”

连燕愣住,有些琢磨不透,但他还是没有问。

“小伙子,确定要去仁兴啊?那儿的夜市人可不少,估计得堵车,”司机转头问,“堵车费用可就高咯。”

“对,去仁兴,”沈平格没有过多解释,“麻烦您了。”

车子开动了,窗外是斑驳的路灯,黄色的影子在他们相握的手上路过,沉默,中途沈逸明打了电话,沈平格说:“快回去了,在堵车,啊……因为要去仁兴买个东西。”他撒谎——也不能算撒谎,面不改色。

挂断电话,连燕欲言又止,沈平格偏头看向他,靠着软垫,“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在家里有我爸,路上时间太短,现在正好,”沈平格说的漫不经心,“很多事情我不方便在家里说,就在这儿说。”

连燕忽然懂了沈平格的意图,他就是要堵车,就是要同他独处。他的勇气一下子溃散了,他不怕沈平格拿着刀子,割破他的皮肤,可他怕沈平格问他问题,他不会说话又怎么样,他的眼神与身体反应都会叛离他。

“那天下午,我叫你起床,你无缘无故的哭,昨天晚上,你把我的衣柜弄的一团糟,衣柜里全是桃汁味,衣服上了也脏了,”沈平格离近了些,在他的耳边说,温热的呼吸吐到他的耳廓处,低声,“你用我衣服自`慰了,是不是?”

连燕下意识的看出租车司机,看不到脸,实际他也不用过多在意司机。脸发烫,连燕又朝后躲,先是摇头,后点头,他赤裸的像颗桃子了。

他有用沈平格的衣服来做肮脏的事情——他不是故意的,是无意识的,他从沈平格气息能联想到很多,可他大概就是不入流,他多数是想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