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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燕蹭着他的脸,又偏过头来亲他的脸颊,他说不出话,于是靠动作来发泄,他觉得世界上沈平格最懂他,他像只啄木鸟,细细碎碎的啄着他,那一刻他特别爱沈平格,他在心里一遍遍重复,我爱你我爱你。

他这个年纪容易将一切都扩大成爱,他知道这一切虚幻夸大,可他觉得,除了一直说我爱你,他没办法找到第二种表达心情的方法。

“你好像很喜欢这样,”沈平格没有躲避,看着他的眼睛,问他,“为什么呢?”

连燕并不会亲吻,他只是黏糊的蹭他,软软的触碰他,他把这个叫做亲吻。沈平格并没有纠正他,他也鲜少在亲吻中占据主导地位,将恋爱里的主动权完全交付给了连燕。

连燕脸红起来,不说话。

“明天周一的话,要好好收拾下自己,”沈平格单手揽着他的腰,转移了话题,防止连燕太害羞,“干干净净的,在升旗仪式上台也好看,高中部大概也会去——不能去的话,我可以翘了早自习,你不用紧张,我在台下看着你。”

连燕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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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燕知道自己大抵会引来关注,却没想到是那么多关注。

第一名引起了轰动,不仅是在学校里,在市里也是,报纸上甚至留出版面来盛装连燕的名字,这种体验对他来说是神奇的,尽管大部分人在提到他的时候,第一句话是“是个小哑巴啊”。

葛红揉了揉他头发,说:“你真的很棒。”

庞年也觉得稀罕,不停追问他到底写了什么。

他第一次接受那么多目光,又站在升旗仪式的台子上,快十二月了,风刮得脸疼,耳朵也在嗡嗡的响,他紧张的出了冷汗,目光太密集,他看不过来,那天还是个阴天,天被低温泡到发蓝,发灰,像是蒙了劣质的白色婚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