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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我该记得的吗?

面对他的试探,卓振宁振振有辞地说道,这打消了他心头最后一丝疑虑。

真的太好笑了,卓振宁居然不记得他为什么叫卓霜,好笑到他都忍不住觉得荒谬了。

一个人到底能要另一个人失望多少次才会变成这样?连从出生起就被唐琳当作透明人的他都知道,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某个对他们来说很重要的日子:大学时期的唐琳是学校里最漂亮也最难追的女生,爱慕者无数,对谁都温和有礼却不搞特殊化,鲜少有人能在那颗剔透玲珑的心上留下痕迹。彼时卓振宁为了追求她用尽了各种手段,从送花到请吃饭,从背诗到给她做模特,可谓是使尽浑身解数。直到某个明月皎皎的夜里,他把她约到了郊区的玻璃花圃里,在老旧收音机的伴奏下请她跳了一支华尔兹。

那天是满月,月光就像清冷的流霜一样,被打动了的唐琳下定决心,只要是和这个人的孩子,不论男女,都要叫卓霜。

没想到短短几年过去了,那个曾在月光下向她诉说爱意的男人就背弃了他们过去的约定,用他们未出世孩子的名字当做在外风流快活的画皮。

这个男人到底是忘记了过去的海誓山盟,还是单纯的不在意,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这个被他叫了十七年爸爸的男人比他想得还要差劲,差劲到他再一次地为自身感到羞耻。

——如果我不是这个男人的孩子就好了,这样的话我可能会活得贫穷一点,但是没有关系,这样的话我可以毫无负担地遇见那个叫江愁的男孩子,不用被这些复杂肮脏的过去所牵绊。

回到家后,他惯例第一件事是去洗澡。

上午家政

应该来过了,床单被褥什么的都换成了新的,昨夜江愁留下的痕迹一点都没有剩下。遗憾之余,他的目光往旁边偏了偏,落在床头柜上,看到那个熟悉的透明文件袋,心头猛地一跳。

前几天卓振宁底下的人把这个交给他,正和江愁冷战的他确实动了抛下所有的一切一走了之的念头。还好冷静了下来,还好没有答应……江愁看到了吗?他心思那么多那么敏感,看到了的话一定想很多有的没的。他会觉得我又要丢下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