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参活了二十四年,要问她最怕什么,一是鬼,二是唱歌,不过要是让她在去见鬼还是唱歌里选一个,她宁愿选择见鬼。

曲参坚决不唱,开玩笑,她要是一开嗓,估计厅里这么多人都得去见鬼。

最后还是耐不过大家的热情,被拉上了台,选了一首唱的还算顺溜的歌,nfo的那首《happy together》。

“陆祤商啊啊啊”

“啊,我喜欢的洛时星。”

“姜锦宸,姜锦宸,我为姜锦宸打call”

“没想到曲参姐姐居然会唱这首歌!”

公司里小姑娘居多,一看到大屏幕里不停出现着的帅哥,眼睛不由放光,几个小姑娘说着笑着就跑了上来,和她一起唱。

九个人的演唱,他们乱七八糟全程吼了下来,有李海荞的天籁之音在前,曲参唱的简直是鬼哭狼嚎,不过奇异的是竟然调动起了气氛,苗苗跑过来,搂着她的脖子,和她一起合唱。

很多人都站起来随着舞曲扭动,跟着曲参一起唱,场面极为热烈,连曲参这个平日里最不喜欢吵闹的人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唱得起劲,笑得更起劲。

一曲唱罢,有人起哄着再来一曲,曲参指了指嗓子,摆了摆手,走下台,再唱就真的是献丑了。

刚回到座位,就见吴阁举着杯子走了过来。

曲参有些不好意思,本应该是她先去敬酒的,倒让吴阁抢了先,忙举起杯子。

“小参,我都没听过你唱歌,唱得不错哦。”吴阁虽然四十多岁了,身材却一直保持不变,面容上也甚少看到皱纹,看上去就像是三十出头的样子。他爱笑,总是给人笑眯眯,很容易亲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