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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颜色单调的衬衣短袖与长裤,气质干净又温柔,就像是邻家大哥哥。

哪怕三年不见,这种亲切感也没有减轻太多。

柳溪弯起眼睛,“师兄,你怎么出来接我?”

覃戈:“前面有条马路。”

柳溪微愣,忽然被暖到,朝他玩笑道,“师兄怎么把我丢人的事记得这么清楚啊?”

覃戈笑了笑。

三年不见,双方都不由先打量了几眼对方。

覃戈说道:“你瘦了不少,读研很辛苦?”

他记忆里的柳溪脸蛋肉肉的,长得很嫩,像个高中生,而现在浑身上下都少了许多肉,脸蛋变尖了,人也苗条了,加上三年研究生的磨练,目光稳重了些许,整个人变得成熟了。

而他不知道其实这会儿的柳溪已经胖了不少,她刚分手那段时间是真的瘦得可怕,连她自己都害怕出去见人。

但那些往事不提也罢,柳溪顺着他的话头回答,“真的是苦,早知道保研了。”

百闻不如一见,计算机系的变态,她读研三年算是体会了个彻底。

那时候,她就理解了以前岑墨经常消失不见的情况,因为她这三年几乎也是这么过来的。

有时候好不容易想起要回别人消息,结果突然被别的事一打岔,就忘记了,然后就再也没记起这事了。

当然,这并不能代表她就能原谅他,在理解了他这种忙碌之后,她反而更觉得他过分,要换是她,既然没空谈恋爱,就不该答应别人,白白给了别人希望。

覃戈自然也知道计算机系有多忙,笑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看你这个贵系毕业的,待遇比我当年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