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俩站得很近,冯世真闻到孙少清身上带着一股混着着熏香和大烟的气息。孙少清衣衫干净整洁,想必已尽量清洗。可是这气味经年累月,渗透了她的肌肤,挥之不去。
“我也很喜欢英国的诗。”冯世真自顾说,“读书的时候,我选修过英文国学课。那时候我们经常开座谈会,讨论诗作,还有朗诵会。很多人喜欢英国诗,只是喜欢一个表皮,觉得它是自己能在沙龙里讨得关注的伎俩,读诗,只是为了卖弄。真正喜欢诗的人,我认为是那些默默读它们的人。在深夜,在黎明,在独处的时候,静静地翻看,才能沉浸到那个世界里,离开肉身所经历的痛苦。”
孙少清缓缓抬起眼,望向冯世真,冰冷的目光开始渐渐融化。
冯世真自己抽了一本诗集,边翻边说:“当然,毕业后,为了生计奔波,已经很久都没有再读过诗了。诗就如高贵的灵魂,往往不能同浑浊的尘世兼容。这真是一种不得已。”
“冯小姐……”孙少清的嗓音同她的人一样,精致悦耳,令人心生愉悦,“您对英国文学很了解了?”
“不求甚解罢了。”冯世真微笑道,“只是很高兴遇到一个同样喜欢读诗的朋友。你喜欢谁的诗?”
孙少清有些尴尬和遗憾,“我没机会念大学。虽然喜欢,却也只是入门,读点浅显易懂的诗罢了。”
冯世真柔声道:“热爱文学之心,从不会因为人的机遇、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孙小姐若是喜欢英国文学,我们日后可以多聊聊。其实,我在这里也闷得很。既不能同老爷太太聊天,又没法和下人们交友,真是孤家寡人一个。”
孙少清不禁笑了一下,色若春晓,道:“连老爷和太太都敬冯小姐三分,冯小姐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知音难求。”冯世真叹道,“我不过是个家庭教师,说白了就是个高等听差罢了。”
她把手中的那本书递给了孙少清:“推荐一个诗人,觉得你也许会喜欢。”
“约翰·邓恩?”孙少清不认得这个诗人,拿着书好奇地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