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她们喜欢的是你。"致远很自然的拒绝。

"我保证,只要你肯出现,一定可以抢走我的一半光彩。"于心很有义气的拍拍致远的肩膀,不过这句话并不是假话,致远只有在于心身旁才会相形失色,单独看他,致远不论哪个方面,都出色的叫人眼红,功课一流,家境富裕,身为校刊编辑,文采更是出众,唯有那稍稍严肃的个性,不苟言笑的表情,才让女生却步。

"不,女孩子大部分喜欢的是肌肉结实,在运动当中散发力与美的美男子。"致远很实际的说,知道自己并不是女孩子喜欢的那种类型,于心才是学校当中的白马王子,学姐们喜欢他的清秀,把他当弟弟疼,刚进学校的学妹们,看到于心在跳水台上的英姿,就跟吃了兴奋剂一样的绕着他打转,本来只有八分的英俊,也扩大成十分。

"来啦!下个星期就有一次聚会,都这把年纪了,不想交女友吗?"于心磨拳擦掌的说:"连我弟都有女友了耶!"

"十七岁还太小。"

"你讲话的口气好像我妈。"

"我只是提醒你,功课都快要当光了,交女友有害无益。"

于心总算知道女孩子为什么对致远避之唯恐不及,这种喜欢说教的个性不改,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女人垂青。

"好啦!好啦!"于心点点头,但致远知道刚才的一番话对他来说,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他看看窗外的天色,校园当中的学生都已经走了差不多,致远开口:"很晚了,我们回家吧!"

两个人住的地方很近,刚好都在以前国中的旁边,所以放学后,很自然的一起回家,途中要坐一段大约四十分钟的公车,于心每次因为运动过度,上车不久就陷入长长的昏睡当中,不到目的地绝对不会清醒过来。

于心的头很自然的靠在致远的肩膀上,柔软的头发在致远歪头看他时,轻轻的抚在致远的脸颊上,让他的心湖一片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