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的款式,中间嵌着一颗钻石,在吧台温柔的灯光下反射着温润而极富质地的光泽。
倒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爱情。
昂贵,美好,永恒。
即鹿知道,爱情其实不能用贵贱来形容,但对他来说,爱情的确是个很昂贵的东西,因为他一无所有。
当年,他还能靠着厚脸皮和年纪轻,攒下一盒奶糖,死乞白赖地塞进段从祯的车里,如今再做那样的事,就显得丢人且贱了。
现在的段医生事业成功,年轻有为,骄傲又轻狂,有什么礼物能入他的眼呢?
即鹿也没什么可给的。
只有一颗还算干净赤诚的心。
如果段从祯看得上的话,他倒也是很愿意给出去。
有些出神地望着那枚象征爱情永恒的戒指,即鹿也忍不住微微勾了唇角。
“祝成功。”他说。
“谢啦。”小杨嘿嘿一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压低了声音,八卦地说,“我上个月去买戒指的时候,隔壁专柜来了个带墨镜的,财大气粗的男人,一口气买了你猜几个戒指?十个!纯黑系列一套十枚全买了,吓死人了你敢想!我当时看得目瞪口呆,又不敢多看,怕别人觉得我没见识……真是人傻钱多……怕不是哪家千金差来买戒指哄小白脸的……”
小杨语气夸张,配上肢体动作,看得即鹿微微低头,淡笑出声,突然意识到什么,面上笑容骤然凝固。
纯黑系列……
好像是段从祯戴过的戒指。
第一次在这间酒吧见到段从祯的时候,他左手戴着两枚,都是纯黑的经典款,之后中指上的那一枚被祁然要了去,即鹿好不容易搞到手,又被段从祯拿回去了。
在自己手上洗了一晚上的戒指,他能不知道是什么款式?
十枚……谁这么有钱?
即鹿心里小小地好奇了一下。
·
月份渐渐入秋了,空气中却仍然弥漫一种燥热,冷气打得很低,即鹿习惯穿薄长袖,倒也不觉得冷。
自从手臂上留了针孔和鞭打的疤痕,他就很少穿短袖,总是笼着一件衬衫或长袖衫,薄且宽松,又加上他本身骨架不壮,看着整个人有些瘦削,微微低头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弱不禁风。
实际上他并不是这样的人,不过他也懒得解释。
刚来「暮色」那会儿,小杨和老板都险些以为他真的有什么疾病,一点重物都不敢让他搬,后来才渐渐好些了。
酒吧里比较乱,鱼龙混杂的,谁也说不准能遇上什么样的客人,有时候半夜有人喝多了闹事,即鹿也不慌不忙,冷静地报警,收拾残局。如此以往,老板才敢放心大胆地把酒吧交给他打点。
扯了扯袖子,即鹿轻咳一声,在酒吧有些干燥的空气中,觉得喉咙有点痒。屈指擦了擦鼻尖,正打算转身拿出杯子喝杯温牛奶,就听见面前响起熟悉的声音。
“与其委屈自己吹冷风,不如干脆把空调调高些。”
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人多,喧闹,也自然很热,空调必须开着,而即鹿对热其实不太敏感,因此一整夜都吹着冷风,自然是有些着凉咳嗽。
微微皱眉,即鹿抬眼,看向面前坐着的男人。
李捷靠坐在吧台边,身躯微斜,懒散地倚靠着,一手支颐,一手捏着手机,看样子在不停地发消息和处理邮件,没有看他,却是在对他说话。
即鹿看了他一会儿,骤然想起那天的一夜情,有些抗拒,警惕地僵直身躯,指尖微缩,语气生硬,“不必要。”
显而易见的僵硬,李捷也察觉到了,指尖微顿,不停打字的动作停滞一瞬,古怪地抬眼,缓缓看向吧台里面的方向,“你为什么这么排斥我,我做了什么让你反感的事吗?”
“没有。”即鹿垂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