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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宠爱 沈惊春 1110 字 5个月前

舍友帮她摸口袋, 问她:“你是不是忘在宿舍了?”

马冬艳道:“可能是。”然后对舍友说, “你先去教室吧,我上去找找看, 不用等我。”

舍友道:“没关系啦,也没多久。”

马冬艳道:“主要是时间不早了, 我怕你迟到,你还是先走吧。”

舍友想了又想,也就先走了,还主动提出帮马冬艳把书带回教室。

手机其实是她特意没有带,这一幕也在她的脑海里上演了好几遍,好在没有被发现。

见舍友离去,她松了口气,立即进了宿舍楼。

她猜想林朵肯定会走电梯——有电梯谁会走楼梯呢?她一口气爬上来,不放心地在楼梯间等了几分钟,见宿舍还是没有人出来,她先试探性地走过去,装作去别的宿舍找同学的样子。

路过自己宿舍,她轻轻伸手推了推门,确认是上了锁,她掏出钥匙,打开宿舍门。

里面静悄悄的,空无一人,像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黑洞,只要她一脚迈进去,就是踏上黑暗之途。

林朵的桌上放着书籍,电脑,台灯,小物件,还有,笔记本。

马冬艳关上门,走到林朵书桌前,一眼瞄准笔记本,翻开——她见过林朵用这个笔记本背演讲稿。

她心跳如擂鼓,翻到演讲稿那一页,林朵写字娟秀,英文也是标准的书写体,是高考英语阅卷老师最喜欢的那一种,跟她本人一样赏心悦目。

马冬艳没时间欣赏她的字体,她发觉自己在抖。

走回自己桌前拿起手机,站在窗子照进来的阳光下,点开照相机。阳光太盛,照在微黄的笔记本上,透过相机,还能看出中性笔滚珠与油墨在纸张上的运字轨迹,是那样的清晰,优美。

马冬艳忍着跳动的心脏,稳着自己的手,按照那两个女生的吩咐,一一拍好,一个单词都不落。

随后放下本子,刚刚合上,她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双手无力地撑在桌上,垂头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