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那边坐着的雌虫像是感觉到他的视线,忽然抬头看了过来。
糟了,他是雌虫,感官比雄虫敏锐!
李元湿漉漉的眼睛猝不及防对上那双平静如水的眼,一下子缩回脑袋,疯狂往巷子里跑。
“什么人!”
保镖们听到了小巷里的脚步声,连忙冲过去。
“别追了,我看见他了。”舒亚在后道,“只是个偷看的小朋友。”
巷子口那张脏兮兮的脸蛋、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像流浪的小狗一样。
已经很可怜了,何必再去逼他。
因为他的这句话,李元逃过了这一顿胖揍。
灰溜溜回到住处,他躲开监视自己的仆人,自己洗了伤口上了药,偷偷搓洗弄脏的衣服时,又想起了那双平静如水的眼睛。
那个人是方弈的哥哥吗?
可是他们一点儿也不像。
李元有些好奇,花了点儿时间打听到了舒亚的身世,然后就天天跑去理工大的图书馆看他。
舒亚过着透明人一般的日子。
图书馆的其他工作人员都不同他打交道,名人学者更不会搭理他,只有几个穷学生还愿意同他来往。
他的薪水太少,过得很拮据,衣服洗得发白发硬也不舍得换,却还时常接济别人,自己就靠啃馒头度日。
李元觉得,自己过得还是比他要好一些。
所以,在舒亚跟前介绍自己的时候,他很神气地说:我打败了你那个众星捧月的弟弟,你弟弟还告状呢。
好像装得神气一点,他在他面前就不那么像只流浪的弃犬了。
可是,舒亚只是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他牵起他的手的时候,就好像牵着流浪的小狗回了家。
李元忍不住被这份温暖吸引。
他开始频繁来找舒亚,和他一起吃饭,一起读书。
李元毕竟是李家的二公子,虽然被发落到首都来,但吃穿用度一点儿也不少,他就把自己的饭菜分给舒亚,不让他一直啃馒头。
舒亚对他也不错,会辅导他的功课,会握着他脏兮兮的小手洗干净,会给他仔细清理和别人打架留下的伤口。
在首都的几年里,李元虽然没交到什么朋友,但那却是他灰暗的少年时代少有的宁静幸福的时刻。
有时候他都恍惚觉得,自己好像也终于有家了。
可惜……李家云谲波诡的内斗,终究还是把他卷入了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