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昭勉强道:“好吧。”
徐行知又问:“我挑了几样生日礼物,但是不知道宋悦会不会喜欢。”
路昭心想,只要是徐先生送的,宋悦应该都会喜欢吧。
徐行知还在那头说着:“第一个,是一套新时装,颜色很艳丽,款式也很时髦,是我特意请做服装行业的朋友帮我从南方带回来的。”
“第二个,是一条海水珍珠项链,他喜欢打扮,这个用得上。”
“第三个,是……”
路昭忍不住开口:“这些东西,他应该都会喜欢。但是,我觉得您还是送一件他会天天戴在身上,或者经常用的东西吧。”
徐行知一顿,思索片刻:“你说的没错。”
这时,饭菜上来了,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路昭也把自己挑的礼物说了出来——他挑的是一支不错的钢笔。
要知道,路昭自己用的都还是铅笔,因为钢笔又贵,又总要消耗墨水。他自己用铅笔,却舍得送宋悦一支钢笔,宋悦肯定会明白这份礼物的心意。
“你这个挺好,钢笔也是经常用的东西。”徐行知摩挲着下巴。“至于天天戴在身上的,无非就是手表。可这样好的礼物,他哥哥肯定会送。”
路昭不禁一愣,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那支玫瑰牌手表。
方先生送的,就是这样一件能让自己天天戴在身上的礼物。
送这样礼物的人,一来是想让自己送的东西能经常被使用、能发挥价值,二来是希望收礼物的人能够睹物思人,经常看见这件礼物,就经常想起自己。
无论是哪一种用意,都表明送礼物的人花了心思,并不是随随便便挑了件礼物。
路昭微微一笑,把搁在桌上的手收回来,放在膝盖上,然后偷偷拿右手去摸左手手腕上的手表。
直到吃完饭,徐行知仍没能想出合适的礼物,只能与路昭道别,说要回去请教请教已婚朋友们。
看他这么上心,应该不会出什么篓子,路昭便又赶回去继续打工,等着这周五的到来。
周五下午没有课,宋兴开车过来,接了宋悦、路昭和王志,到家里去玩。
时雨在厨房忙碌,准备着今晚的晚餐,宋兴把三个小朋友放在家里,就开车去取订好的大蛋糕。
宋悦拿遥控器打开电视机,这会儿电视里正好在放电视剧,三个人就凑在一块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时雨给他们送过来一个水果盘,又倒了三杯水,接着去厨房忙碌。
路昭心细,看他走路的样子似乎有些别扭,就假装去厨房洗手,小声问他:“你哪里不舒服吗?”
正在切菜的时雨抬起头看他,略带疑惑。
路昭说:“我看你走路,好像有些不舒服。”
他这句话明明很平常,可时雨的脸却一下子涨得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