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法院的书记人员做记录的时候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就整理好了,给法官交了上去。
因为是跟“洗黑钱”有关的加急诉状,法官也在第一时间受理。
仔细看了顾念之递交的诉状和罗列的证据之后,法官很快同意立案,并且向那个信托基金发了有法律效力的冻结条令。
于是,从顾念之发出传真,到法院给同在瑞士的信托基金发出冻结令,只花了两个小时时间。
守在基金托管处的那位基金专家没想到等来的不是顾念之的邮件,而是法院直接发出的冻结令!
这意味着,顾念之的诉状不仅被第一时间受理,而且第一时间批示了!
这对于效率拖沓,经常一个案子排好几年的瑞士法院来说,真是一个质的飞跃。
基金托管处的高级经理看着这冻结令,瞠目结舌,问那位基金专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昨天那位基金所有人霍女士还要求用最快速度变更受益人,今天怎么就被冻结了?”
“恐怕就是因为她要变更受益人,所以才被冻结了。”基金专家笑呵呵地说着,对那人出示法院冻结令,“这是法院的命令,你得马上执行。”
“这没问题。有法院命令,我们还怕什么?”那人嬉皮笑脸地说,“冻结了她也不能赎回了……”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