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美国爸爸的话,日本儿子是最愿意听的。
顾念之自己去打这官司,都不会有史密斯他们出面的效果好。
这跟本身的素质和才华无关,只跟当事国的国情有关。
有的国家会尊重法律契约精神,能够做到不管是哪一国的国籍,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
但是有些国家不会这样做,比如日本。
反正对于日本人来说,做错事了,判错案了,就是鞠个躬道歉的事。
如果鞠一个躬不行,那就鞠两个。
至于事后追责?不存在的。
想要他们切腹自杀,e,除非你帮他们动手,否则是不会出现了。
……
顾念之就在极度兴奋的情绪中回到霍绍恒位于特别行动司总部的官邸。
她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浴室好好洗了个澡,然后给自己敷了面膜,才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起草跟罗嘉兰有关的法律文件。
虽然宋锦宁全权授权给她,但当年的事,顾念之只有当初跟白瑾宜打官司的时候知道一星半点,要说服公诉机关正式起诉罗嘉兰,那些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收集资料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