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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之初见了他们,却没有要请他们坐下的意思,因为他心力交瘁,没有心情再去敷衍这些不相干的人。

“有事吗?”他恢复了清冷自持的神情,两手插在裤兜里,站在窗前淡淡问道。

“……何大律师,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史密斯上前问道,“我可以再去警局帮忙催问塞斯的问题。他已经逃了十天了。”

何之初摇摇头,“说了这件事不用你们插手,我自己有数。你们回去吧,如果没事做,可以催一下法院对黎海清案的一审结果。要还拖着不判,就到上一级法庭告这个案子的法官。”

何之初的神情带着几许戾气,一副“谁让我不开心,我就让谁过不下去”的样子。

这件事确实是史密斯他们能做的,马上表决心说:“是!何大律师,我们四人就不做别的了,非得催法院把把一审判决弄下来不可!”

法检解析的结果第二天早上就放到何之初案头。

首先,这两辆车的轮胎经过检验,证实都进过阿尔卑斯山,因为车轮胎的缝隙里找到了阿尔卑斯山那边山路上特有的泥土痕迹。

其次,通过往车里喷洒鲁米诺药水,证实车里确实有血迹。

还有,鉴证专家证实车里有打斗的痕迹,特别是有个车座底层曾经被外力撞得脱轨了,是后来扳正的。

看见说有血迹,何之初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不过后面看见验血报告,他才松了一口气,因为那血型不是顾念之的血型。

顾念之是万能的o型血,车上的血型是a型血。

如果何之初没有记错,塞斯这个贱人就是a型血,因此他直接命人去法庭要塞斯的血样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