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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了顾念之一会儿,才说:“可以接到法庭的大屏幕上。”

顾念之便跟法庭的工作人员一起,将自己的电脑接到法庭的大屏幕上。

很快,大屏幕上出现了被告塞斯所住公寓楼前的情形。

录像显示的时间正是去年五月十一号下午五点多钟,正是被害者黎海清失踪的时间!

被告席上的女被告尼娜发出一声低嚎,趴到桌上哭了起来。

只见录像监控上出现了她的画面。

她从塞斯的公寓楼里走出来,在门口晃了几圈,这时,一个娇小漂亮的华夏女留学生穿着一身米白色运动装慢跑过来,进入了监控录像的视频范围内。

正是被害者黎海清。

尼娜快步走了过去,叫住黎海清。

黎海清停了下来,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话,然后,尼娜几乎是拉着黎海清的胳臂进了塞斯的公寓楼。

顾念之这时摁了暂停,不问男被告塞斯,而是问女被告尼娜,“尼娜,去年五月十一日,你是跟塞斯在一起吗?”

尼娜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证据确凿,她已经快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