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了顾念之一会儿,才说:“可以接到法庭的大屏幕上。”
顾念之便跟法庭的工作人员一起,将自己的电脑接到法庭的大屏幕上。
很快,大屏幕上出现了被告塞斯所住公寓楼前的情形。
录像显示的时间正是去年五月十一号下午五点多钟,正是被害者黎海清失踪的时间!
被告席上的女被告尼娜发出一声低嚎,趴到桌上哭了起来。
只见录像监控上出现了她的画面。
她从塞斯的公寓楼里走出来,在门口晃了几圈,这时,一个娇小漂亮的华夏女留学生穿着一身米白色运动装慢跑过来,进入了监控录像的视频范围内。
正是被害者黎海清。
尼娜快步走了过去,叫住黎海清。
黎海清停了下来,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话,然后,尼娜几乎是拉着黎海清的胳臂进了塞斯的公寓楼。
顾念之这时摁了暂停,不问男被告塞斯,而是问女被告尼娜,“尼娜,去年五月十一日,你是跟塞斯在一起吗?”
尼娜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证据确凿,她已经快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