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页

做四个人的饭菜需要多长时间,闫罗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说实话他一点也不想知道。

林翰吃饭从不挑剔,某种角度来说只要有肉有饭就可以塞饱他,干掉三大碗饭菜再摸着滚圆的肚子喝汽水就知足了。

闫罗曾经觉得林翰喝汽水的习惯太娘们,好好一大老爷们不喝酒喝汽水可乐,这也太看不过眼了。不过林翰一说“我们那时太穷喝不起酒”他就没办法再说下去,悻悻的闭了嘴。今晚也是如此,他看着林翰打开一瓶可乐对着嘴吹,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来瓶啤酒?”闫罗问。

“不好喝。”林翰皱着鼻子道,“可乐比较甜。”

林翰喜欢甜的荤的,因为以前吃喝不起,所以现在拼了命的吃喝。

“你都19了,明年就20了。”闫罗觉得从未来的社交教育角度来说还是有必要培养一下的,过去已经过去了,人要向前看,“以后和朋友出去别人喝酒你喝汽水,也太看不下去了。”

对此,林翰的第一反应是:“我没有朋友。”

闫罗无语了片刻,再接再厉道:“也有可能和同事一起出去啊,人情来往嘛。”

这次似乎难住林翰了,他歪着头想了想,道:“那我可以开车啊,开车就不喝酒了。”

闫罗继续:“万一那天你没开车呢?”

林翰这次应该没想出来答案,愁眉苦脸片刻后怒了:“反正我不喝,看咋样咋样,逼我喝酒的朋友不要也罢!”

这种话令闫罗实在无话可说,林翰的思维角度有时候完全不在普通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