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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偷窥。

林翰现在不粘着闫罗了,他也不好意思超越“兄弟友谊”,但还是忍不住要“关心”一下好兄弟的生活。比如上班前买完早饭后他会在林翰门口大声跺脚,试图惊醒屋里人,借机问“买多了要不要顺便吃”;又或者在午饭时打好一大盒油腻腻的肉放到林翰桌上,状似平静的对视几秒后在林翰吃东西的声音中悻悻的回到座位上。

仔细一想,他和林翰间的所有联系都在吃上面,真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

一星期后,小张抱着一叠资料来报告了:“闫队我已经选好地方了,我和你说,这地方的奶茶店可赚了,真是不调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都有点动心了,好赚!”

闫罗敷衍了几句,眼睛盯着手机一动不动,他刚刚发了一条短信给林翰问要不要晚上一起吃饭,今天周末,他再次祭出杀手锏红烧肉。发过去已经十分钟了,对方还是没动静,他刚才偷窥了下林翰正趴在座位上玩手机,不可能没发现。

终于,手机有了新短信:「为什么要给我做?」

闫罗运指如飞:「没什么,你喜欢吃。」

「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闫罗纠结了下,小心翼翼的打上:「如果不违反我喜好的话。」

林翰很快回了:「不吃。」

长叹一声,闫罗放下手机看向小张,没好气的道:“杵这儿干嘛?”

小张莫名其妙的道:“给你资料啊。”

“行了行了我收到了。”闫罗收下资料,有些烦躁的道,“小张,问你个事。”

“闫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