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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她自己的歌。

似乎相比他人更加优越的相貌,让她的生意格外得好,一个晚上能赚上五六百,有时甚至能上千。

——当然,这得看给她扫五百二的冤大头有几个了。

白医燃从这座城市,到那座城市,从春季到秋季,又到春季,她泛过江南的清舟,骑过西北的骏马,也见识过曾出现在江慕之口中的额济纳的枫叶。

壮阔且悲怆。

她独自一人站在黄沙之中,看飞沙走石,对着那片胡杨弹唱一曲。

隐约中,她敏感地觉察到身后有人在注视着她,只是回头,却看不见人影。

然后,便又是另一个城市。

走走停停,已有三年。

她的父母隐隐有种感受,若是自己再不松口,恐怕女儿当真会在外面流浪不见他们一辈子,他们有些惊慌,立刻打电话给她,让她回去,说是不再逼她联姻。

白医燃笑了笑,不置可否,只是在电话里答应他们,逢年过节一定会回去看他们。

她很喜欢如今的生活,轻松自在,每天吃的用的花的都是自己赚的钱,赚得多便多花点,赚的少就少花点,她不讨厌这样的所谓困窘,反而很享受。

哪怕有一天她容颜已去,也没人真正喜欢她的歌,赚不了多少钱了,又能怎样?街上那么多人为吃口饭而拼搏快累死了,为什么到了她就不行?

白医燃做了三十年别人眼中的乖乖女,唯一叛逆的事便是参加了校园十大,暗恋了江慕之,可在剩下的人生里,她也想作为白医燃。

十三岁、二十三岁的白医燃没有反抗,可三十三岁的白医燃,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余生,她只想和她的恋人,她的吉他一起度过。

那一天,白医燃照常在霓虹闪烁的城市唱歌,到了十点,开始收拾东西,人群渐渐散去,最后一个痴迷望着她的人,也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