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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接了一个电话,是元明清打来的,今天她去拆了脚上的石膏,脚恢复正常,正嫌无聊,本想找王梓出去,谁想到王梓已经先出来玩了,一听到电话里吵杂的声音,元明清就知道是在酒吧里。

“王梓,你太不够意思了,居然不带我出来玩。”元明清抱怨。

王梓觉得好笑,说:“我可没有忘记你你脚上还打着石膏。我可没胆子请你来酒吧。”

“好消息,石膏没了,医生说我脚已经复原,就算是跳钢管舞都没有问题,你在哪个酒吧,我去找你,今天我非把你灌醉了不可。”元明清说,唐宋就在她的身边,一听到她要去酒吧,吓了一跳,就好像一个犯人刚从监狱里出来就想再去作案那么不可思议。

元明清说:“有意见?”

“你想死我当然没有意见。”唐宋摇头,她当然恨不得元明清早死早超生,免得继续危害众生为祸江湖。

元明清锐利的视线扫过她全身,落在她那完美无缺一丝不漏的头发上,说:“你也跟去。”

“做梦,我要回家,这没我的事情。你最好死了这条心。”唐宋预感到自己将要危险了,一步步往后退。

王梓报了地址,元明清一听就知道是在哪里,离她家不远,开车过去也不过十分钟。

元明清记着王梓报的地址,眼角看到唐宋已经逃到了门口,她朝角落里喊了一声:“你妈要离家出走了,还愣着干嘛!”

唐宋背对着她的身影僵硬成了石头,这时一道闪电划过,一个庞然大物扑到唐宋的身上,把她压在身下。

这条狗就是传说中的亚历山德罗三世,二到不行,傻到不行,也贱到不行。

它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电视散步还有就是舔唐宋一脸口水,恨不得把它炖成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