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功夫下来,她馄饨做得极好,皮薄馅大,汤鲜味美。沈歌少时常被馋虫钻心的同窗拉来吃馄饨,老阿婆没有孩子,对他们一众后生很是照顾。
“阿婆,两碗馄饨。”沈歌拉着荀飞光在简陋的桌子上坐下,朝阿婆喊道。
“嚯,是你啊,你可好久没来了。”
“是我。我一直在乡下念书,今日出来看灯,没想到能遇上您。您这小馄饨味好,许久没吃,我想得不行。”
老婆笑眯眯地利落下了两碗半熟的馄饨,煮上一会儿,很快就将热腾腾的馄饨给他们端上来。
“喜欢就多吃些。读书好哇,等今年考了功名娶个贤妻好好生几个大胖小子。”
沈歌忙上前几步接过来,“承您老吉言。”
沈歌放下海碗,搓搓烫红的手指头,将十枚铜板数出来给老人家。
今日元宵,老人生意好,刚收完钱又有客人过来。她顾不上与沈歌寒暄,忙再去招呼。
沈歌将其中一碗推给荀飞光,“荀哥,你尝尝,这馄饨是猪肉菘菜馅的,颇有乡野之味。你放心,老婆婆最爱干净不过,碗筷都用热水烫过。”
荀飞光倒不是真在意这个,当年他从军时,拿着破碗喝草根汤之时也有,没那么多讲究。
慢慢尝一口,这馄饨做得当真不错,黄梅大一个,皮薄馅多,菘菜与肥瘦肉放得十分相宜,肉多一分嫌腻,肉少一分则寡淡,这口味倒是刚好。
荀飞光吃过无数馄饨,现如今也不得不在心里赞一声。
沈歌得意,“荀哥,味儿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