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页

哎,要是我也有匹马就好了。当然,如果是马车就更好了。

想到这里,我加快脚步。沿着他们消失的方向走去,马走的地方应该是大道。真希望能尽快找到一个客栈,吃点热乎乎的馒头,喝点烫烫的粥啊!我摸摸怀里的银子,最好再雇一辆马车。越想越美,脚步也轻松起来。

果然,前面就是一家客栈。几张破纸从脚下飘过,捡起来一看是洛玉箫的通缉文告。墙上干干净净,没有我的。心里暗暗窃喜。

客栈院子里拴着几匹高头大马,我习惯的性的观察了一下,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花纹。那个狼头标志实在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在杨府的前院,经常能看到配有这样纹饰的侍从来来往往。我顿住脚步,向里面看看。

大概是因为风雪的缘故,店里的客人比较多。在一群青色灰色白色的,热气腾腾的身影里,一个身穿黑色貂裘居中而坐的男人分外显眼。似乎因为他的存在,店里的声音也平白低了几个分贝。

杨不愁。

缩回脑袋,理智叫嚣着让我赶紧离开,再度回到风雪连天的路上赶路;可是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香甜的饭菜香早已渗入灵魂深处成为我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

而且,我还有个无法辩驳的理由让我留下:我不能饿死在路上。

绕到房后,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我准备到人少的时候再去吃。他们在路上可以冒雪疾行,就不排除吃完饭继续赶路的可能。

搓搓手,跺跺脚,我尽量保持体温。一边运动一边道歉:“宝宝啊,你娘也是不得已。民主和自由从来都是需要用鲜血来换的,你就打起精神跟着娘亲奋斗吧。要是真挺不住,你就趁早找个好人家,晚了想走都走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