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来走过去,蹲在大头狗面前,伸出左手,掌心朝上,看着它道:“握爪。”
道格蹲坐着,看他,没动。
陈飞摸摸它的脑袋,感慨:“你果然只有智商没进化。”
道格大概是真的听不懂的,竖着耳朵看陈飞,但它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客厅里的另外两个小家伙吸引去。
大头狗这辈子第一次见这种地上跑的小毛团子,在军部的时候就总是拿自己的鼻子拱便携箱。它嘴里发出“呜”的一声站了起来,两只黑色的耳朵竖起,来回动动,眼睛一瞬不瞬盯着恺撒和小白。
恺撒大约是记得道格的,记得自己之前曾经威风凛凛的骑在它的脑袋上,于是很快跑了过来。
陈飞也不阻拦,在门边坐下,看着恺撒和道格,
道格一只成年大狗身形健硕,看上去一爪子就能踩扁小毛团,它四爪立地,低头朝下看,而小恺撒用后爪撑起身体,两个爪子抬起,拉长了身体,黑色的小眼珠子昂着和大狗对视。
一大一小两只就这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道格的长脸慢慢凑近地面,刚好小恺撒两个粉色前爪落在它黑漆漆的鼻尖上,轻轻放着。
“嗷呜~”大狗道格黑色的鼻头肉大概第一次被如此软的小爪爪触碰,当即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呜呜声——被萌到了!
被萌到的大头狗一脑袋粉红色,竟然乖乖蹲坐了下来,坐下的时候还不忘垂着脑袋,继续让那两只粉色的小爪爪放在自己鼻尖上。
接着,还偷偷抬起一只大毛爪子,小心翼翼收拢着指甲,碰了碰小恺撒身上的银色的软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