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没有向他喊过“纪涯”,因为我们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际。
他是纪家的法定继承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我是纪家的废物二少爷,混吃等死,浪荡成性。
算起来,这是十二年来,我第一次喊他哥。
纪涯的眸色微有变化,看不出来是生气还是讶异。
纪涯只是挑了挑眉,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生气。
我依旧笑着看着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不需要你亲自来赶我走,”我头也不回,“我这次回来只是整理一下东西。一会儿就离开。”
“对了。”我补充道,“除非过年,爸妈硬性规定必须团圆的话,不然我是不会回来碍你的眼的。”
13、
搬出去住之后,我照例依旧和一群狐朋狗友游戏人生,喝酒调笑,讲着荤段子来标榜自己是个俗人,俗不可耐,以求在氛围中能够融合进去,然后不起眼地坐在旁边,静静地抿酒。
季风有时来,有时不来,来了也只是默不作声地坐一会儿。
他一向是我们这群人中行为最古怪的那一个,早些年间沉默寡言,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个时刻起,那份沉默里带上了警醒的味道,要想骗他下什么套子,没以前那么容易了,还得警惕会被反咬一口。
对于季风的过去,我倒是不太熟,这些细枝末节、陈年旧事断断续续地被周围人传到我耳里,在没有见季风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性情大变、喜欢安越、痴情傻/逼。
这第二点我倒是很熟,反正我周围人,稍微有那么点出色的青年才俊,只要一见到安越,就没有不喜欢的。
我向来随遇而安,无意之中闯进季风的朋友圈子,也是无心之举。只是这一见,倒让我感到意外,季风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我能够看出他骨子里的骄傲和压抑着的病态的疯狂,他像是被什么锁链拴住的一条恶犬,不得不收敛所有的锐气,在众人面前披起一个正常人的皮来。
这条锁链的一头在他脖子上,另一头似乎在安越身上。
所以很多人说季风爱安越。
我当初低声随意附和,心里却不屑地想:疯子怎么可能爱上一只小白兔呢。
14、
可能是喝酒喝醉了,把我搬出来的那件事一不小心给抖漏了出来。
第二天宿醉醒来,就在我的新公寓楼下收到一大捧玫瑰,馥郁芬芳,娇艳欲滴,指名点姓地说是要送给我。
没有署名,我翻来覆去看,依然没找出送花人的名字。
这样的玫瑰一连送就是好几个星期,满满的一大捧,家里没处放,一部分被我丢进了垃圾桶,一部分被我埋在了土里。
玫瑰的香气熏得连衣柜里的衣服都满是那种味道。
安越来看过我,见到那些玫瑰花,满脸通红,兴奋地看着我,说:“纪临!你是喜欢花吗?单要玫瑰干什么呀?纪涯哥那里有一个花园,里面的花都很新鲜,我上次还去摘了几朵,和玫瑰一样漂亮,很衬你的!要不要我给你带过来?”
“不用了。”我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安越口中所说的花园是纪涯最爱护的一处地方,精心照料,上次有仆人不小心闯进去了一次,就被他直接辞职。这还不算,那几天,纪涯的脸都很阴沉,搞得公司的人叫苦不迭。
但是安越进去了,还摘了花。
我扯了扯嘴角,虽然来者是客,可我没那份招待的心情。
我去洗了个澡,安越自顾自地在我的书房找书看,看起来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15、
下午六点半,玫瑰花准时到达。
我提前在楼下蹲点,看到了席霆。
席霆戴着棒球帽,被我抓了个正着,一张脸通红不已,手里还拿着一大捧玫瑰,还没来得及放在楼下,局促不安地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