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琳达一来受不了那边的狂轰乱炸,二来正好那天和宋稚吵架,她气不过宋稚成天好吃懒做,干脆帮他接下了沈氏的薯片代言。

宋稚的广告一上,他们产品的营业额直线上升,但谁想到他们旗下的公司拆东墙补西墙,赚来的钱大多用于还债,而宋稚的代言费却一拖再拖。

一个月前,琳达已经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你把代言合同和状告书发给我。”宋稚继续道:“那个吴氏企业呢,我没代言过?”

听他们的聊天内容大概能知道,那两个老板的都在经营食品公司。

而市面上九成的食品企业都会邀请宋稚做代言。一来宋稚喜欢零食,二来宋稚的粉丝以年轻人为主,是零食饮料的大众消费群体。

更重要的是,宋稚代言从不看价格,也不在乎品牌商的大小,也许只是他今天吃到这款零食味道不错,心血来潮就会同意代言。

也正是这个原因,品牌商都愿意递上申请书试试运气。一旦成功了,他们的零食也能在一夜之间翻红,赚得盆满钵满。

“祖宗,就你这破工作效率,以为所有品牌商都能有资格找上你?”琳达不屑道:“吴氏还压在一沓申请书下面呢,等我三个月,估计有时间审到他们。”

“怎么着,你打算给他们走后门?”琳达又加一句,“他们家奶茶巨难喝,我那个垃圾前男友总给我买。”

宋稚轻笑道:“你先把他的申请书发给我,至于要不要代言,看我心情。”

“你小子突然谈工作,要干嘛?当了富豪家的小老公,竟然开始努力工作了?”

“秘密。”

*

宋稚看着琳达发给他的合同和起诉书的照片。

严淮哥哥说得对,这种人还不配对他指手画脚,像这种小企业,根本不需要脏了严淮哥哥的手。

十分钟后,和宋稚相关的两个词条轻松顶上热搜第一位。

宋稚发表一条图文并茂的微博。

「今晚,我老公把两位不该出席我家宴会的老板赶出家门,我才想起,沈氏企业欠我的代言费迟迟未还。

我已经让经纪人取消了对他们诉状。沈老板像条狗一样被赶出我家,我哪里还好意思为了几千万告你呢,这些钱就送给还债好了。

但我还是想说一句,你们家的薯片,难吃到要死。

哦,还有吴氏卖奶茶的老板。抱歉,我代言向来很多,排到你们可能要很久,要不您也和沈老板学学,像条狗一样在我经纪人家门口蹲守几天试试?

不过,我经纪人很讨厌你家的奶茶,为了她,我也只能讨厌了。

总结来说:吴氏奶茶,真难喝。」

「啊啊啊!他终于营业了!」

「参加宴席还发微博!!」

「对我们一定是真爱。」

「屁,他就是爱经纪人。」

「羡慕经纪人姐姐。」

「羡慕经纪人姐姐加一。」

琳达:「别羡慕,我每天被他气到吐血。」

「哇哈哈哈姐姐亲自上阵。」

「心疼姐姐,揉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