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她是个死宅,其次,她是个漫画家,最后,我是她拉扯大的。
这句话背后并没有隐藏着什么父母双亡的悲惨故事,只是离婚后谁都不想要两个拖油瓶的烂俗八点档。
不过,我姐姐虽然没有走上大部分人都走的康庄大道,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不俗的成果。
打她十七岁开始在杂志上发表漫画以来,我就再也没有愁过吃喝,我俩成了瘫在电梯公寓里的两条咸鱼。
扯远了,总之,姐姐是个超厉害的漫画家,整个生活的循环周期是以月来算的,每个月前十五天吃吃喝喝,后十五天疯狂赶稿。最后几天,我甚至不得不帮她一起对着电脑涂画。
我敢肯定,没有哪一个同龄男生画过的雄性与玫瑰花比我还多。
是的,我的意思是,姐姐是个少女漫漫画家。
所以,这就是我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我穿的这本漫画,是她超绝可怖的畅销书《堕落蔷薇与四骑士》。
是本彻头彻尾的马拉松漫画——女主被男人从头追到尾。
当然了,你要问了,这对我来说会有什么难的?难不成我穿成了女主角吗?
如果是那样,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各位不会在这里见到我。
我穿的,是本作最大女反派,蛇蝎心肠的恶毒千金……的哥哥。
这位恶毒千金,名为海格薇·斯科特,是龙国公爵的女儿,如同一切言情小说的恶毒女配一样,天之骄女,不缺美貌和家世,唯独缺脑子。
在剑与魔法世界观的故事下,她天生便具备召唤风精灵的能力,十六岁进入龙国最强大的魔法学院读书,本以为能风光无限,结果,被拥有设定上来说最稀有,光属性魔法的女主吊起来锤。
此外她思慕的龙国皇太子也对女主一见倾心,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于是她暗中谋害女主,但屡战屡败,直到最后……她被黑魔法师蛊惑,在学院设下禁忌的阵法打算以女主的灵魂召唤邪神。当然,她失败了。
结局是被闻讯赶来的主角团,那四位“写作骑士读作男主”的男人们乱剑砍杀了。
至于她的家人,自然因为她的愚蠢行径被连坐,统统上了断头台——当然,斯科特公爵本身也是个在暗中一直试图谋反、贪污受贿习以为常的货色,死有余辜什么的。
在这个大背景下,和她一起出生、早爬出母亲肚皮几分钟的哥哥,在原作中就是个更加炮灰的草包角色,只在漫画中期出场过,因为调戏女主被四骑士之一打折了腿,此后便神隐。
……所以我现在面临着多么艰巨的局面,可想而知了吧。
虽然,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位恶毒千金海格薇,我现在的妹妹——还只是个六岁的包子。
“喂,我不是叫你别老跟着我吗?”
此刻,这位小小年纪就已经透露出盛气凌人和傲慢气场的恶毒千金,正站在花园里,叉着腰,用食指指着我,叫道。
虽然有着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金发和蓝眼睛,但因为表情太凶恶,完全不可爱。
事实上,我并没有跟着她。
只是因为心情太沉重,来花园散步,偶尔间看见了喷水池里自己的倒影,又开始发呆罢了。
这该死的局面要怎么治啊?
虽然理论上来说,已经提前知道剧情的我只需要避开剧情就好了。
比如,方案一,教导自己的妹妹,不要让她长歪。
方案二,利用自己前世的知识,开发点产品出来,暗中敛财后远走高飞。
方案三,提前站到女主那边,唯主角团马首是瞻,正义的主角团肯定会顾念我,我因此不至于殒命。
这是头脑简单的我目前能想到的三种方法。
可事实上,经过我这些天的观察和了解后,发现都不怎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