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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离现在也只有两年左右了。

而且走之前他还和女主深情告白了一番,原主求他不要走,被他一脚踢开。

林母见她不说话,以为她不闹了,催促说道,“快去,听见没,不许和远峥吵架啊。”

拗不过,林妙音起身,把苞谷舀出来,放筛箕里晾凉,端着筛箕来到堂屋,下面连着一个搪瓷盆,放桌上,她冷淡地说,“去洗手,不然不许吃。”

孟远峥正坐在条凳上对着土墙上挂着的锯子发呆,听了她的话才回过神来,说了声好,起身去井边打水了。

他是城里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养得好,人高腿长的,一举一动都很有气质,脸也长得好,又打扮得挺风骚,放九十年代的港星圈子里那也是能c位出道的。

只是吧,这就是人不可貌相的绝对代表。

此时他想起了什么,又进了灶屋,对林母说,“有水桶吗我打下水。”

林母正忙,只指了指案板下的两个桶,孟远峥提了两个,想了想又放下了一个,弓着身子出了门。

灶屋门挺矮,还有门槛,孟远峥一米八的个子,不低头还真要撞上。

崔芬正在水渠边洗菜,见孟远峥提着水桶,麻利地把井上的盖子取下来,将桶丢进去,手一用劲,就打起一桶水来,提着往灶屋走,不久又提着空桶出来,来来往往几回,终于蹲下,洗起手来。

她仿佛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起身把手在围裙上擦干,进了灶屋,和同样觉得不可思议的林母说,“远峥刚刚把水缸装满了?”

林母也觉得奇怪,这女婿是城里来的,细皮嫩肉,比丫头都养得好,从来不干活的,今儿怎么这么勤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