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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七十年代的华夏国为背景,写了一个下乡的女知青和一个农村穷小子,两人相爱并共同致富的故事。

她成了一个女配,同名林妙音,原主是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她的丈夫孟远峥是个反派男,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

孟远峥作为一个男知青,想逃避劳动,又想混公分,就娶了林妙音这个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托队长家的关系当上了乡里小学的老师。

但是他很讨厌原主,觉得她土里土气,没有共同语言,又脾气火爆,粗俗无比,让人倒胃口,而他自己自持风流公子,喜欢被姑娘们仰慕的感觉。

原主是家里的小女,很得宠,脑子却挺笨,被孟远峥花言巧语地骗了结了婚,当孟远峥露出了本来面目,她又只会一哭二闹,像一个泼妇,两个人经常吵架打架。

孟远峥嘴巴厉害,原主嘴巴笨,他在外面都说是因为原主脾气不好才吵架,他是受害者,别人看他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也就信了。

后来,孟远峥爱上了原文女主,想和原主离婚,原主觉得不是自己丈夫的错,是女主勾引他,所以一直找女主的麻烦。

时代变了以后,知青回城里了,孟远峥拍拍屁股走了,原主就惨遭抛弃。在后来当上了某个官之后的孟远峥,又给经商的男主女主各种使绊子。

反正孟远峥在书中的形象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自私好色,贪生怕死的人。

林妙音睁开眼,看着路边的稻田,绿油油的,头顶上的阳光也暖洋洋的,很真实,和她原来的世界一模一样。

自己怎么会摊上这种事,虽说穿书让她有了重生的机会,但是毕竟她是她,不是原主,她不会走原主的老路,珍爱生命才是对的。

而她也不可能和这反派丈夫过下去,想到原作中的下场她心底就凉凉的,得想办法离婚,远离渣男才行。

到了公社的卫生所,里面只有一个医生在,招呼着把她放在吱呀作响的病床上,简单检查了一番说,“没什么大事,救上来及时,就呛了几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