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页

再加上天赋又高于旁人,做什么都比旁人容易三分,免不得就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吊炸天的龙傲天,再没人能与他相比。

从小到大,在卫珩身上,极少极少有半途而废的行为发生。

做一件事情,倘若第一次失败了,他一定会去试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

促使他坚持下去的,并非所谓的什么毅力和钻研精神,而是他就固执地认为,他那么厉害那么叼,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完成过自己却做不到的事儿?

不可能的。

所以他上辈子学的明明不是物理,没有搞过农业,极其讨厌写作文。

但穿越之后,他依然在科举上出了头,空闲时间自己架铁锅做实验,折腾出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攒下几百亩田地,里头种的都是大宣未曾普及的耐操粮食和珍稀药材。

还不怕死地养了许多马匹和死卫。

他如果从现在开始折腾,认真地折腾,那不颠覆整个大宣,最起码也能把江南一带搅得天翻地覆。

可卫珩并不认为他的这些成就是因为他的努力得来的。

明明在这其中,他花费了不少心血,付出了许多汗水,才十五六的年纪,身上就已经伤痕无数,每天只睡两三个时辰。

同龄人都还在老老实实地进学,唯独他一心多用,殚精竭虑。

但卫珩坚持认为,他不努力,就算他努力,他的成果也和他的努力没什么太大关系,纯粹只是因为他很叼。

天生基因就决定的那种他很叼。

因为他这么叼,所以他的眼光也是最好的。

许多年前,祝宜臻还极小极小的时候,卫珩就一眼挑中了她。

他觉得这只小崽子一看就乖巧又机灵,比其他崽子看上去都顺眼。

倘若一定要有那么个婚约,倘若一定要找个姑娘相敬如宾,倘若一定要繁衍子嗣,传宗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