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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 我今日跟伙伴们出去逛街,见着番帮人了。”范溪脸上带着些神秘,兴致勃勃跟她爹分享八卦,“我见他们个个遍身绫罗绸缎, 怕是有钱得紧。”

戎谨候道:“都是来参加春兰祭盛事的,若没银钱与身份,也站不到皇都这块地上来。”

“爹,我还发现他们有个特点。”

“什么特点,肤色眼睛怪异?”

“这倒也是个特点,不过有眼睛的人都瞧得出来,用不着我特地发现。我发现的乃是其他,”范溪神神秘秘,“爹,您发现没有,这些番邦人味道都特别大,要么香,要么臭,就没什么没味道的人。”

戎谨候不以为意,“他们长相习俗与我们相异,身上汗大一些不足为奇,切莫轻视人。”

“我哪会轻视人?我这不就是说他们的特点么,这就是一出大生意了。”

戎谨候听她绕来绕去,绕了半天也没说到个重点,好笑问:“莫绕弯子了,你究竟想说什么生意?”

“爹,您说,我们把熏香卖给这些番邦人,可好卖?”

戎谨候以为她想说什么生意,没想到她要说这个。

摇摇头,戎谨候说道:“你能想到,他人自然也能想到,你看皇都的香料铺子,这些天靠卖香料给外帮人,哪个不是赚得盆满钵满?我们现在插手已经迟了。”

“那我们不卖熏香,卖香露呢?”

范溪眼睛亮晶晶,她早打听过了,这个时空的香料主要还是天然香料,像什么檀香、龙涎香、木樨香等,主要用法也是熏香。

至于香水,压根没出现。

花露倒是有,不过那是用蜂蜜与可食用花卉调制的饮品,冲水喝的。

香水这个市场多大啊!这竟然还是个未开发的不毛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