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另谋出路,藜麦手巧,加上右手使不上劲儿,也干不得重活儿,就去学那些小玩意儿的做法。
最开始就是他在家织围巾编手链,秦封出去卖,秦封这人天生会做生意,总能卖出好价格来。
况且他又聪明,经常能想出些新花样来,生意算是越来越好,到后期藜麦编的根本跟不上需求。
秦封就想着把规模扩大,他们租了一套房子,前面用来做铺面买东西,后面就招人做成小作坊。
也算是利润可观,规模最大的时候除了他们店铺卖的,还有人到他们那儿拿货出去卖。
那会儿藜麦就开始琢磨着,小打小闹的话自己做做也就好了,可想把这些东西做好做大。
那肯定是需要自己的品牌,做出品质来的,他甚至都跟秦封商量好要去学设计,想自己创新做品牌。
可惜好景不长,也是他们那会儿年轻,只知道赚钱了高兴,还不知道周围有多少人羡慕眼红他们生意好。
藜麦这边刚找到关系,想混进大学教室蹭些课程来听,那边他们租的店铺和仓库,就被人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那可真是烧的一丝不剩,他们用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扔个火星子进去,都不用泼汽油的,连带着就都给烧成灰烬了。
后来虽然纵火的人抓住了,可人家就是咬死了没钱赔,宁愿被关进去也不赔钱。
那人孤家寡人一个,警察也拿他没办法,只能就把人关进去了。
他们当时还收着别人货款呢,全买了仓库里那些原材料,还有他们自己用来销售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