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麦子,从来都是最好看的。
藜麦不信他,摇了摇头,“走吧。”
秦封笑着跟他玩笑,“你别不信啊,我到现在还记得当年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会儿你就穿着件洗破了的牛仔裤、身上套着洗变了形的t恤。
衣服上还从地上蹭到半边油渍、脸上头发上都沾着红彤彤的辣椒酱,可我就站在外面往你那边一瞅,就觉得这人长得可真好看,再走不动道儿啦。”
然后就看着藜麦被人踢倒在地上,那火气就再没忍住,冲进去把闹事儿的都给狠揍了一顿,转过身就看到藜麦呆呆愣愣的站在那,皮肤白白的,眼睛红红的。
跟他小时候玩儿的兔子玩偶一样,好看的不得了,当场就下定决心要把人弄到手。
藜麦怕他再扯下去,天都要黑了,赶紧制止了他的回忆,打开车门上车,“走啦。”
之前秦封说认识的那个烧瓷师傅住在郊外,秦封开车绕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人,师傅年龄看着不小,身材略瘦,皮肤有些枯黄,两鬓斑白。
他们到的时候老师傅正在院子里转泥胚,转轮呼呼的转动着,动作轻盈敏捷,手里的泥胚很快成了形状,看着应该是个广口略微平坦的陶瓷碗。
见有人到,满手泥水也不好招待客人,朝着屋里喊道,“小明,领客人到屋里坐,我弄完这个就来。”
很快有人从走廊后面出来,边走边嘟囔着,“说多少遍别再叫我小明了,烦不烦啊!再这么叫我,我可就喊你老明了。”
等看到藜麦,略微愣了下,“哎呀,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