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蕴得了主意,想了想,觉得这办法还真是不错,笑着跟藜麦道谢,“麦子你真聪明!哇,你简直太厉害了!”
藜麦笑笑,“嗯,你还出去逛吗,去的话我陪你。”
路蕴从椅子上跳起来,“去,走吧。”
转眼就到了藜麦要过生日这周,这天还恰好是周六,藜麦就收拾东西准备跟路蕴回家一趟,林卿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生日的时间,送了他一枚手工制作的书签作为生日礼物。
里面封了金黄色的银杏叶,拿银色笔勾了边,左侧写了赠藜麦几个花体字,做工很精致,封层也平整好看。
送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红着脸,“我看你喜欢看书,觉得你肯定用得上,我自己做的,不值什么钱,你别嫌弃。”
藜麦没跟班上人说过自己生日,也没想着在学校过生日,冷不丁大早上就收到礼物,正高兴呢,自然不会嫌弃。
他收礼物也不爱多看价格,但凡用点儿心思的他都喜欢,闻言赶紧点头,“不嫌弃不嫌弃,我平日就爱看书,书签很实用我很喜欢,谢谢你啊。”
拿着书签在手里轻轻地摩挲下,藜麦笑着问他,“你今儿要出门吗,明天晚上能稍微空点时间出来吗,我明天回来请你吃饭。”
从上次他们谈过之后,林卿决定去秦封公司做事,每周周六周末都不在宿舍待,早出晚归的,早上八点准时出门,晚上也差不多八九点才能回来
藜麦都怀疑秦封压榨劳动力了,不过林卿倒并不觉得有什么累的,做事认真,跟藜麦说起的时候也都说受益匪浅。
都是做些整理翻检资料的事儿,就跟他们在学校看书背书的程度差不多,也并不觉得累,反而挺乐在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