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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工资不高,但是时间正巧跟他们上学时间错开,并且离学校近,也没有被抓包举报的危险,总体来说还是比他现在在酒吧里兼职好得多。

他边说着边去看藜麦脸色,心里也清楚秦封之所以跟他说这些,愿意用他,都是因为他跟藜麦走的近。

完全是沾了藜麦的光,“我没答应他,就想先跟你说说,你要是不愿意我去的话,我就不去。”

藜麦听完,略想了下,点了点头,“可以去。”

他本来是想着等他下个月满十八岁之后,可以先在学校附近买个小门面,开个小店卖酒。

只有周末开门,要买的顾客也就周末来,若是等后面发展起来,熟客多起来,没时间过来的,也可以接送货上门的单子。

按照他预想的规格,他跟林卿两人应该是足够能够跑下来的。

不过按照他规划的这些,肯定是不及跟在秦封身边能学到的东西多,毕竟秦封上辈子从白手起家到最后身家上百亿。

虽然占了点国内经济飞速发展的便宜,可能做到他这一步的,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至少藜麦是从内心觉得自愧不如的。

况且秦封对手下人也真挺好,要不他当年去世之后,那些人虽然看不起藜麦,也还能真听他的,把那么些财产真丝毫不损的交到藜麦手里呢。

藜麦是真拿林卿当朋友,自然也会为他着想,“秦封这人,手段能力不差,你跟着他慢慢学,能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林卿点头,又有些担心的看着他,“可是你跟他,是不是有些不和……”

倒也谈不上不和,就感觉是秦封竭尽全力要往藜麦身边儿靠,那黏糊劲儿,就跟班上男同学看到漂酿女同学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