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藜麦很喜欢吃烧烤,但是他每次往烧烤摊上一坐,又不敢多吃,经常要是自己去吃的话,就坐那点一杯水,然后要五六个烤肉串。
——很多时候老板都会觉得他是去捣乱的。
他不能多吃,林卿也受了伤,本来也该忌嘴不吃辛辣发物,跟着挑选了几串素菜吃了,也就停下动作,小明哥看他两就坐那拿着水盯着自己吃,没好气的挥挥手,“滚滚滚,回去睡觉吧,我吃完也回去。”
左右他住的近,就在旁边酒吧,藜麦想了想,“那也行,我们就先回去,正巧这会儿最后一班公交车还没有停,省得我们等下回去也麻烦。”
小明哥也是这个意思,“去吧。”
又看着林卿脸上的伤口,“你的伤口千万注意些,洗脸的时候拿帕子擦擦就好了,别沾到水,这么丁点的伤口,别到时候养不好留疤可就让人看笑话了。”
林卿点点头,“恩,我会注意的,多谢明哥。”
两人跟小明哥道别完,就去旁边公交车站等车,林卿碰了碰自己脸上的创口贴,藜麦看他神色不太高兴的样子,“别担心,我看你伤口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林卿冲他笑笑,“留疤也没事儿,现在也不比古时候,考科举还得注重仪表,连脸上有伤痕都不给录取的。”
说着话,公交车就慢慢悠悠的开过来了,林卿想起昨晚上那人说要找人来接藜麦的事儿,问他,“昨天那人说要找出租车过来,咱们这么早走,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说一声。”
藜麦都差不多忘了这茬了,闻言摇摇头,“不用,我在酒吧里跟齐略见面的事儿他都知道,他肯定在酒吧里有熟人,酒吧出事我们先走,他肯定也会知道,不用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