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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猛地涨红了脸,气急败坏的狠狠砸了一拳旁边放衣服的柜子,“你说的轻巧,她在咱们这里驻唱四个多月,积累了多少熟客,今儿的单子都贴出去了,是她的主场,来的全是要听她开嗓唱歌的。

再说了,我这一时半会儿,去哪找顶替她的人,她这不是胡闹嘛!”

“呵……”那男人轻笑着,面带嘲讽,语气冷冰冰的,刺人的很,“这哪儿能算是胡闹呢,谁不知道冯少爷有钱,跟着冯家少爷,再怎么说,也比站到台上唱歌的好,多少人抢着往人面前去呢。

您有空在这儿发牢骚,还是赶紧想想那台上的空子该怎么补才好。”

说着横了林卿一眼,厉声呵斥道,“都站着干什么,换好衣服还不赶紧滚出去。”

林卿赶紧把自己衣服锁到柜子里,拉着藜麦出门往厨房里去,边跟他低声说话,“刚刚那个是小明哥,做音乐的,会弹吉他钢琴,唱歌也挺好听。

在咱们酒吧唱歌呢,我来的时候他就在了,今儿估计在哪受气了,你遇到他躲开些,别惹着他。”

藜麦本身也不是爱惹事儿的性子,闻言就点点头,“好。”

又觉得有些奇怪,“我看他抽烟抽得挺凶的,不怕嗓子难受吗。”

一般来说,但凡是想唱歌出头的,都会刻意保护自己嗓子,烟酒之类的肯定是不会沾的。

藜麦上辈子也认识个挺成功的歌手,烟酒就不用说了,辣椒芥末之类自然也在忌口的单子上,就连冰激凌锅巴之类的冷硬食物,都是不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