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蕴就跟被雷劈了一样,满脸不可置信,他也知道藜麦成绩好,比他能想象的更加好,好到全学校其他人都赶不上,去个好点的学校会比较合适,可他还是难受,“那我呢,你走了我怎么办啊。”
藜麦翻了个白眼,把书本放好,转身去厨房做饭,“凉拌呗,我去市里你还能找不到上学的路还是怎么的?”
路蕴跟着他往厨房,堵在门口,殷勤的凑过去帮他洗菜,抓紧问着,“不是,市里那么远,你真要去啊,那你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藜麦摇头,“具体不清楚,等到时候看学校安排,周末或者月假再回,家里没什么需要照料的,我也不担心。”
路蕴都快哭了,感觉整个身上的肥肉都没什么力气一般的垂了下来,“真走啊。下决心了?”
藜麦沉默了许久,才点头,“真走。”
为了不再见到秦封,他也得走。
他们县城确实太小了,哪怕是他刻意要避,也不能完全避开,秦封是个优秀的猎人,拥有野兽般的直觉和深入骨髓的耐心,但凡是他看上的人或者东西,总能够潜移默化的拿到手里。
更何况,他这个猎物,甚至还有些不太坚定。
藜麦自嘲的笑笑,他果然是贱的慌,早已经被伤的体无完肤,不过是回来一趟,才过了几天舒畅日子,甚至还有心思去替秦封难受了。
晚上藜麦做了个梦,梦见秦封律师来找他的时候。
那天阳光和煦,春风拂面,他花园里栽种的玫瑰花开得格外娇艳欲滴,红的跟能滴下血来。
“笃笃。”
坐在藜麦对面,戴着眼镜,一副斯文俊秀模样的律师曲起手指,敲响了敲米色原木桌面,发出沉稳厚重的声音。
把习惯性神游的人拉回了注力。
“抱歉。”